近日有关退休年龄将延迟的消息,已引起社会各界高度关注。6月5日,人力资源及社会保障部(以下简称“人保部”)就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及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等问题集中答复人民网网友时明确表示,相应推迟退休年龄已是一种必然趋势,人力资源及社会保障部将适时提出弹性延迟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的政策建议。
有媒体援引人保部内部人士的证实称:相关政策的前期研究工作将在今年下半年启动,将陆续召开专家座谈会并听取社会各界对“推迟退休年龄”和“弹性延迟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意见和建议。
延迟退休成必然趋势
人保部将“推迟退休年龄是一种必然趋势”归因为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以及人均寿命的不断延长。今年1月,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显示,2010年末全国60岁及以上人口达到18499万人,占总人口的13.7%,65岁及以上人口达到12288万人,占总人口的9.1%,均比上一年末有所增加。与此同时,由于生育持续保持较低水平和老龄化速度加快,2011年15-64岁劳动年龄人口的比重为74.4%,这是自2002年以来首次出现下降。
专家指出,在劳动年龄人口比重下降以及老龄人口数量增加的双重影响下,社会养老负担加剧。有报道称,最新发布的研究报告《化解国家资产负债中长期风险》预测,到2013年,中国养老金的缺口将达到18.3万亿元。报告指出,人口老龄化冲击下我国养老金的统筹账户将给财政造成巨大负担。因此,建议实施延迟退休年龄,国有股划拨,机关事业单位改革等多措施以缓解压力。
记者注意到,人保部6月4日发布的《2011年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中显示,2011年末,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存19497亿元;辽宁、吉林、黑龙江、天津、山西、上海、江苏、浙江、山东、河南、湖北、湖南、新疆等13个做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试点省份共积累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基金2703亿元;此外,全国4.49万户企业建立了企业年金,2011年末企业年金基金累计结存3570亿元。
尽管上述余额可观,但据专家介绍,目前我国已有近半数省份养老金入不敷出,养老个人账户“空账”超过1.7万亿元。而2010年9月国务院新闻办发布的《中国人力资源状况》白皮书中则指出,2035年我国2名纳税人将供养1名养老金领取者。
实际上,上海市已从2010年10月其在局部试点“柔性”延迟申领养老金,主要针对具有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人员、具有技师证书的技能人员。深圳市在今年2月也公布了《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养老保险条例(征求意见稿)》,提出可延迟申领养老金。
商业保险应发挥更大作用
“推迟退休年龄”可以缓解养老金支出压力,但也同样会导致就业压力增大。而相关网络调查也显示,对于延迟退休年龄,公众多持反对意见。这不仅仅因为是时间的问题,更主要还是在于社会养老保障的水平本身就很低。
面临如此形势,除了上述措施之外,商业保险作为社会保险的补充,显然更需要引起重视。目前,我国的养老保障体系主要由三支柱构成,即政府承担的社会养老保险为第一支柱,企业负责的企业补充养老保险为第二支柱,个人投保的商业养老保险则为第三支柱。
“作为第一支柱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缺口正逐年加大;作为第二支柱的企业补充养老保险覆盖面小,且有能力参加企业年金的多为大型国有企业,参与人群占比少,容易加大社会不公平现象;而作为第三支柱的商业养老保险,其发展又缺乏动力,由于没有税收优惠政策,居民购买个人商业养老保险的意愿不足,个人商业养老保险整体规模小。”合众人寿保险公司董事长戴皓鲜明地指出。
实际上,保险业一直也在产品上进行努力,比如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2008年12月,国务院颁布《关于当前金融促进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中提出要研究对养老保险投保人给予延迟纳税等税收优惠,此后,保监会和各地政府多次将试点推进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作为一个时期的主要工作,但直至目前,都还没有真正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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