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内资深人士对记者分析,鉴于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的含义,即指投保人在税前列支保费,在领取保险金时再缴纳税款,意味着当期税务部门的税源将有部分减少,而税款会在未来领取保金时缴纳,这就涉及到不同任期的税务部门税收上的平衡问题。
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院长郝演苏对中国网财经记者表示:“早在2011年底,上海市政府工作报告和上海保监会工作会议就提到关于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的问题,但有些涉及到全国层面的问题,在递交审批时就需要考虑。从文件出台到落地有一个过程,可能会受到很多牵制,研究行业业态需要考虑到这种情况。”
此前曾有分析人士表示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并不适宜在上海试点并进行全国推广,缘由在于不同地区的地税水平不同,收入水平不同,上海的试点无法对落后地区的推广起到借鉴作用,且政策利好向发达地区的倾向不利于人才向落后地区的输送,从而建议用个税抵扣的方式代替个税递延,不仅方便测算,操作也更简易便捷、简单透明,也可减少不同地区之间可能因“不平”心理从而产生的摩擦。
而也有不少业内人士向记者表示,不妨先做试点聊观成效。
“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的问题影响最多的就是税收,可以实施看看结果如何,税务和财政部门有何影响,税收会流失多少。既然已经炒了这么多年,也拿出了这么多方案,到底老百姓对养老产业的推动作用有多大,消费者买不买账,不如交给市场去检验。”某资深业内人士如是向中国网财经记者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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