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往年不同,我区企业退休获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和高级技师资格人员的养老金也有新政策。调整以后的新政策规定: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认的企业退休高工,从2014年1月1日起,按照2006-2013年企业退休高工基本养老金累计增发额度设置了最高增发限额。其中,正高级、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含高级技师)增发限额分别为每人每月1500元、1150元。
具体标准为:对2013年12月31日前办理退休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正高级、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按以下标准增发基本养老金:本人累计增发额低于增发限额且差额超过每人每月300元、230元的,分别按每人每月300元、230元的标准增发;本人累计增发额低于增发限额且差额不满每人每月300元、230元的,按差额增发;本人累计增发额已达增发限额的,不再继续增发。
据了解,本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从2014年1月1日起正式执行。区社保中心工作人员表示,退休(退职)人员1月、2月、3月的养老金增加部分将随4月份调整后的养老金尽快补发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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