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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出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新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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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对于正在为自己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市民来说,只要你愿意,而且你也有能力,在政策允许的条件下,现在你每年最多可以为自己缴纳2000元的养老保险费。
  可以按月领取养老待遇的参保人员,除了需要满足湖州市户籍的,年满60周岁,未享受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离休、退休、退职待遇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这些条件之外,缴费年限也有一定的要求,累计缴费须满15年。

  政府缴费补贴将可继承

  记者注意到,新政的出台充分体现对参保人员权益的保护,比如调整了个人账户余额继承政策。

  据悉,新政规定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及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公益慈善组织、个人对参保人的缴费资助,政府对参保人的缴费补贴,将全部计入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储存额的计息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参保人死亡后,个人账户中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实际缴费年限财政缴费补贴资金余额可依法继承;政府缴费补贴也可依法继承,这是此前没有规定的。

  此外,新政还对城乡居保的待遇标准、与各类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等内容作了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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