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普遍调整的基础上,对下列人员再给予适当倾斜:2014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以补缴纳入统筹时认定的出生年月计算,下同)、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和年满80周岁以上的人员,每人每月再分别提高20元、40元和80元。其中,201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达到70周岁、75周岁和80周岁的,每人每月再分别提高30元、20元和40元。
增加的养老金将于5月31日前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相关待遇从2015年1月份开始补发。如有疑问,可到当地人社部门咨询。
此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是我省自2005年以来第十一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由此,我市的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也实现了十一连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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