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化的原因是什么?
“这不是有了职工养老保险了嘛。”69岁的老人爽快回答,“有了它,1个月养老金七八百呢,不打工生活也没啥问题了。”
在江西宜春,伴随着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的开展,20多万名易细堂式的农民告别了之前因失去土地而生活紧张、对养老问题提心吊胆的日子,迎来新的生活。
长效保障机制5分钟“分娩”
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推进,近年来,宜春市被征地农民数量不断增加。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14年底,该市共有被征地农民25.87万人,其中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者5.12万人。
虽然征地时农民都得到了一笔补偿款,且每月可按规定领取一定额度的失地补贴,但赖以生存的土地的减少和较低的补贴,却使众多失地农民陷入初期暴富、后期返贫的境地。如何为被征地农民尤其老年人建立长效保障机制,就成为摆在宜春市决策者面前的一道难题。
自2006年起,宜春市就在江西省人社厅和相关专家的指导下,多次对各县市区的17万多名被征地农民进行调查测算,同时组织人员到广东省广州市、广西南宁市,以及本省景德镇、抚州、南昌县等市县进行考察。在市人社局历任负责人的高度重视、常抓不懈下,2014年8月,宜春市成立了由市长蒋斌任组长、常务副市长和分管国土工作的副市长任副组长的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工作领导小组,还同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成员包括人社、国土、财政等15家单位。
“2014年,在宜春市政府常务会上,《宜春市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甫一亮相,就得到了领导层的高度认可,不到5分钟,就审议通过。”宜春市人社局农保科科长龙柏青介绍。
财政补贴资金10亿元支出
《办法》
规定,符合参保条件的被征地农民参保时,享受江西省规定的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总额60%的补贴。因此,“找钱”就成为工作推进过程中的一道难题。
“失地农民养老保险问题关系民生,事情再难也要办,财政再紧张也要支持。”市领导的暖心话,让人振奋。
江西省宜春市规定,各地在组织用地报批时,应按每亩6000元的标准,由申请用地单位预先存入市人社局开设的代管资金账户,截至目前已收到预存资金2681万余元。同时,宜春市还在财政十分紧张的情况下,“挤”出了10亿元的补贴资金用于推进失地农民的参保工作。
为尽快帮助失地农民认知政策,宜春市人社局在印发《关于加强全市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宣传工作的通知》的同时,综合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实现了“报刊上有文、广播中有声、电视上有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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