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养老的社会化,是我国养老体制的改革重点。2013年9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其中明确了“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减少行政干预”的原则,更明确了建立社区化养老、居家式养老等模式的任务。公务员也应该接轨到整个社会化养老机制中去。更何况,企业退休人员早已纳入社会化管理。而退休公务员再由单位来负责养老,则显然就会形成另外一种“双轨制”,会形成新的不公。虽然福利也许涉及的金额并不大,只是一些小事儿,但是,却关乎于养老是否真正彻底做到待遇公平。
这一做法未来会在全国推广吗?笔者认为,广东的探索积极性已经很明确,但是退休公务员纳入社会管理,还需顶层决策。比照养老金双轨改革经验,对于退休公务员的真正与原单位脱钩,纳入社会化服务管理范畴,走完破除养老“双轨制”最后一公里的路程,我们也寄希望于顶层的决策。社会上的所有退休人员都纳入社会化养老,毕竟是大势所趋和人心所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