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制度
保障“老有所医”
老年人享受医疗保险的程度不仅关系到老年人身体健康及晚年生活质量,也关系到家庭幸福、社会和谐。目前,哈市小到一个月的婴儿,上至百岁老年人,凡具有哈尔滨城镇户籍,且未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不含在校大学生),都可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这一政策意味着哈市具有城镇户籍的老年人100%可享受医疗保险。
从报销比例看,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老年人,医保范围内住院费平均报销比例达到80.0%以上;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老年人,医保范围内住院费平均报销比例达到70.0%以上。被调查的千位老年人医疗保险参保率达98.7%。
目前,哈市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有200余家,老年人优先看病、交款无需排队等一系列措施也陆续在一些医疗机构实施。社区医疗机构也开展专门为老年人的医疗服务,部分社区医疗机构送药上门或者送医上门。同时医疗与养老相结合的养老新模式自2014年正式启动,按照“卫生准入、民政扶持、医保定点”原则,已着力打造出一批医养结合的养老机构,改善了老年人就医条件。
社区活动
保障老人老有所乐
在生活、医疗得到有效保障的前提下,老年人更加注重精神生活质量,社区作为基层组织,为老年人老有所乐搭建了平台,丰富的社区活动吸引老年人关注并参与。在千位被调查老年人中,有86.1%的老年人表示愿意参加社区活动。
截至2014年末,哈市社区老年志愿者队伍已发展到720多支,老年志愿者总数达10万多人,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中发挥了名片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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