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知识手册 | 社保查询 | 养老保险 | 医疗保险 | 生育保险 | 工伤保险 | 失业保险 | 百家争鸣 | 问吧
向日葵保险网 > 社会保险频道 > 养老保险 > 正文
 
吉林市企业退休(职)人员养老金上调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按照全省统一部署,自2015年1月1日起,我市为2014年12月31日前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且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退职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

  按照全省统一部署,自2015年1月1日起,我市为2014年12月31日前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且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退职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4月22日,记者就读者关注的一些问题采访了市社保局相关处室的负责人。

  ■怎么调■

  定额调整

  定额调整充分体现公平,全部已享受养老金的企业退休、退职人员,统一定额调整标准,每人每月增加80元,比去年提高15元。

  挂钩调整

  挂钩调整分为按缴费年限调整和按养老金水平调整两部分。

  今年的调整中,按缴费年限调整部分仍采取“分段调整,累加计算”的办法,根据每位退休(职)人员的缴费年限分段进行调整,各段调整的标准比2014年均增加1元。具体办法是每位退休(职)人员缴费年限25年(含25年)以下的部分,每满1年每月增加3.50元;26年至30年(含30年)的部分,每满1年每月增加4元;31年至35年(含35年)的部分,每满1年每月增加4.50元;36年(含36年)以上的部分,每满1年每月增加5元。

  具体计算公式为:每人每月按缴费年限调整的养老金=(25年及以下的年限)×3.50元+(26年至30年期间的5年)×4元+(31年至35年期间的5年)×4.50元+(36年及以上的年限)×5元。

分享到:

关注向日葵微信号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

社会保险关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