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沈阳还将完善包括医疗、教育、住房、就业等多类专项救助。城乡低保对象在居民医保、新农合统筹报销及大病医疗保险报销的基础上,对政策内个人自付部分的70%给予救助,边缘对象按照42%给予救助。
住房方面,沈阳将通过实物住房或发放住房租赁补贴的方式实施低保救助,确保困难家庭住房救助率100%。对于农村分散供养五保对象、农村低保对象和贫困残疾人家庭改造房屋属于整体危险(D级)的,政府补贴户均不低于1。1万元,对于农村低保边缘对象和其他贫困户,政府补贴不低于1万元;其他属于局部危险的(C级)的,政府补贴不低于0。5万元。
就业方面,对于低保家庭中有劳动能力成员均处于失业状态的,确保该家庭至少有1人就业,并免费提供就业岗位信息、职业介绍、职业指导等就业服务。同时,对于学籍在沈阳市行政区域内的残疾或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届高校毕业生,给予不低于500元的一次性求职补贴,并在离校前全部发放到位。对于实现就业或自主创业、获得稳定收入且不再符合低保户和低保边缘户条件的人员,实行“低保渐退制度”,继续给予6至12个月的低保救助。
建立特别扶助金发放制度
今年,沈阳还将加强特殊困难群体的救助。对于独生子女伤残(三级以上)或死亡家庭,在生活、养老、生育服务、精神慰藉等方面按规定给予扶助。建立特别扶助金发放制度,自2014年起,对女方年满49周岁的独生子女伤残或死亡家庭夫妻的特别扶助金,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270元、340元。
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重度残疾人(一、二级)、老年残疾人、一户多残家庭中的残疾人,以及低保边缘家庭中本人无经济收入的重度残疾人(一、二级),给予生活费补贴。对于重度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选择任意档次参保缴费,地方政府均为其代缴全部最低缴费标准的养老保险费。
逐步扩大临时救助范围
今年,沈阳将逐步扩大临时救助范围和水平,将救助对象扩展到非本市户籍常住人口、流动人口、非低保对象等全体有“急难”人群,及时解决困难市民面临的突发性、临时性、紧迫性的“急难”问题。“目前救急难的救助标准时5000元,今年沈阳将制定具体的实施标准。”
同时,还将建立疾病应急救助制度,设立市级疾病应急救助基金,对需要急救但身份不明或无力支付急救费用的急重危伤病患者给予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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