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2:李女士,缴费年限30年,调整前养老金1500元,此次按10%增发150元,为1650元,增发不足220元,且普调后养老金不到2229元,按照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增发3元,为90元。按照220元封顶,可再增加70元;按照2229元封顶,可以完全享受缴费年限增加额90元,按照就高不重复的原则,确定增加90元,调整后养老金为:1500元+150元+90元=1740元,实际增加240元。
案例3:张先生,1940年2月出生,缴费年限44年,调整前养老金2300元,此次10%增发230元,为2530元,不享受托低,但年满70周岁,可以再增加30元,调整后养老金为:2300元+230元+30元=2560元,实际增加260元。
>>特别提醒
今年上半年退休人员
养老金调整方案
对2013年1月1日至6月30期间办理退休、定期生活费手续的人员,从2013年7月1日起,参照上述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或生活费。在此期间到达70、75、80周岁的高龄人员,比照本文高龄人员增发养老金的相关规定,从2013年7月1日起补差,不再另行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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