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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保康:2013年养老保险工作亮点纷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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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2013年,湖北省保康县养老保险工作坚持以人为本,走群众路线,把确保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作为工作的“第一要务”,以扩面征缴为重点,以基础管理为主线,以队伍建设为保证,不断突出创新意识,解决难点,狠抓工作落实,全年养老保险工作呈现许多亮点。
  根据鄂政办发[2011]126号和保政办发[2012]9号文件精神,保康县组建专班专人,全面落实参保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待遇。从2013年7月起将在职职工绩效工资和退休人员生活补贴纳入养老保险统筹。及时准确补发了2010年1月至2013年6月期间784名退休人员生活补贴与老津贴之间的差,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

  四、将村主职干部养老保险进行并轨

  按照鄂政办发[2012]90号文件精神,抓好村主职干部养老保险并轨工作。精心组织,部门之间积极配合,优化服务,将全县398名村主职干部参保档案、人员类别、缴费金额、养老保险数据顺利移交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移交基金383万元。

  五、丧抚费实行社会化发放

  为进一步加强管理,提升服务水平,切实以维护参保人合法权益为目的,保康县决定从2013年7月起对企业离退休人员丧抚费等费用实行社会化发放。由原委托参保单位发放改为委托银行实行社会化发放。丧抚费等费用包括:离退休人员死亡后按国家和省政策规定应支付的丧葬费、一次性抚恤金、生前应补发的养老金待遇相关费用及个人账户余额。所发费用在离退休人员生前养老金存折或银行卡“摘要”栏目中,以“结算”字样予以标识。

  六、全面开展企业养老保险个人权益告知工作

  按照《个人权益管理办法》,保康县全面推进参保人员个人权益记录告知工作,对参保对象个人账户记录以邮寄的方式送达给参保对象,确保了参保人员个人权益记录单及时准确,让广大参保对象对自己的参保信息更加了解,缴费更加放心。通过《今日保康》报、网络、短信等方式直接向参保对象发送提醒按时足额缴费信息,引导参保对象积极按时续保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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