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共有民办养老机构851家,床位9.1万张。
居家养老服务加强
全省继续推进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全省将居家养老作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重点加以部署和推进,并进一步加大对居家养老的机构建设和资金投入,依托社区开展的居家养老服务和日间照料覆盖面不断扩大。
2013年末,全省现有区(市、县)、街道、社区养老服务中心893个,社区星光老年之家、日间照料室、托老所等社区老年服务设施5190个,面向全体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医疗康复、精神慰藉、法律援助和紧急救援等多样化服务,年服务老年人数达到52万人次。通过建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和农村互助幸福院等设施,为13.3万老年人提供入户服务。
建立老人健康档案
全省百岁老人长寿补贴和90至99岁老人的高龄补贴政策全面落实。2013年9月,省政府出台《关于对80至89岁低收入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的通知》,全省80至89岁低收入老年人享受每人每月不低于50元的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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