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为了避免更多的中断,我们还是要加大对缴费困难的人员的扶持力度,比如落实社保补贴政策。
三是要加强社保的稽核与执法的检查力度,按照社会保险法对各类人员参加社会保险的强制性要求,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保证参保人员流动到私营企业、小微企业、服务业的时候,能够及时接续好自己的养老保险关系。
此外,要加强对社保缴费的宣传,不断提高企业和职工的参保意识。当然,在经办管理服务方面,我们也要提供更多的方便,使得这些中断的人能够及时接续关系和方便他们参保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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