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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企业退休人员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方案出炉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江西频道3月22日电 本网从相关部门获悉,日前,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西省财政厅印发了《关于江西省2014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决定从2014年1月1日起,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这是江西省自2005年以来连续第十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2、缴费年限每满1年增加基本养老金3元

  按缴费年限调整,缴费年限每满1年增加基本养老金3元,缴费年限低于15年的按45元增加,适度加大了与缴费年限挂钩力度,鼓励缴费,体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

  二、特殊调整

  1、满80岁再增加70元

  在普遍调整基础上加大对高龄人员特殊倾斜力度。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及满80周岁的高龄人员在普遍调整基础上,每人每月再分别增加60元、70元,体现对退休早、养老金水平偏低的各类群体的统筹照顾。

  2、一次性缴费退休人员基本上调186元

  按有关文件,选择按年龄一次性缴费3.25万元至1万元参保的超过退休年龄的人员,其调整基本养老金标准按每人每月186元的标准增加。考虑到这一群体长期在城镇集体企业工作,多数生活困难,养老金水平相对偏低,年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及满80周岁的高龄人员再按高龄特殊倾斜标准的60%增加,每人每月再分别增36元、4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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