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幅年均10%左右达到调整要求
31个省份公布的2015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方案显示,上调幅度均为10%左右,达到国务院“总体调整水平为2014年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10%”的要求。
记者梳理数据发现,在已公布数据的14个省份中,有11省份公布上调幅度,分别为北京、天津、辽宁、陕西、甘肃、青海、山东、福建、河南、新疆、西藏等省份。
在公布上调幅度的省份中,调整幅度均在10%左右,最高为山东省,达到11.6%,最低为福建省不超过9.8%。在上调金额方面,北京市位列第一,上调305元;最低的省份为河南省,人均上调195元。
据人社部称,按照党中央和国务院部署,从2015年1月1日起,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再提高10%,预计将有近8000万退休人员受益。
专家建议未来居民养老应形成互补体系
国务院要求,2015年各地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总水平为10%,且包括适当倾斜等因素在内,由于内涵要求不同,各地方在一些细节上有所不同。根据相关规定,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普遍分为三部分:固定额、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和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挂钩组成。
各地自政策发布后即可着手准备制定上调的具体文件,先由省一级劳动保障厅来制定政策,再依据自身的情况来制定相应的细则。
对于养老金各省份之间的差距,中国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中央财经大学保障研究中心主任褚福灵对《法制晚报》记者表示,现在养老金是地方统筹,各个省份按平均工资水平
来缴费,因为各地区之间的经济发展不平衡,工资水平、缴费水平也有一定的差别,所以养老金水平也会有关联。
“目前,应逐步完善现有的制度体系,现在只是提高了职工养老金,未来居民养老保险体系、也就是说非工薪阶层的养老制度要协同发展,要互补、分层次发展。”褚福灵说,应形成两个互补的体系,一个面向较低收入群体,一个面向工资阶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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