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起草了《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稿(以下简称投资办法),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记者就此采访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有关负责人。
记者:近几年,社会各界对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问题多有议论。现在《投资办法》起草出来了,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介绍一下这个办法制定的背景情况。
负责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基金)投资运营问题。相关部门从几年前就着手调查研究,形成了初步思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加强社会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和监督,推进市场化、多元化投资运营”的决定,将这项改革重新提到重要议程。
当前,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人口老龄化挑战愈益严峻。在此背景下,加快完善养老基金投资政策,有利于增强制度的吸引力,调动群众缴费积极性,扩大参保覆盖面;有利于拓宽基金来源,减轻企业和财政负担,推进全国统筹;有利于增强养老基金支撑能力,促进制度可持续发展;有利于盘活存量资金,促进经济发展,应对经济下行压力。同时,我国资本市场监管也逐步规范,为养老基金投资创造了较好的外部环境。应该说,养老基金进行市场化、多元化投资运营是形势发展的客观要求,时机也是有利的。
记者:《投资办法》包括的养老基金具体是指那些资金?为什么重点考虑这些资金的投资运营?
负责人:我国的社会保险基金包括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5项。这次《投资办法》规定投资运营的基金专指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具体分为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除了满足当期支付需求外,还要为应对老龄化挑战留有必要的结余积累资金,因此投资运营、保值增值的必要性十分突出。而其他4项社会保险基金,在制度上规定是当期收支基本平衡,所以虽然也有一些资金结存,但不是这次《投资办法》规定的范围。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自2000年开始建立的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目前已累积资金1.2万亿元,主要是为应对老龄化挑战所作的战略储备;但其已经有专门的投资管理制度,不属于这次《投资办法》规范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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