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高级职称的退休科技人员,正高级职称每人每月提高300元,副高级职称每人每月提高150元。
2、2012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以办理退休手续时按规定确定的出生年月计息,下同)、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和年满8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提高30元、60元和100元。其中,在201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刚达到70周岁、75周岁和80周岁的,每人每月再分别提高190元、100元和200元。
同时具备上述两项以上(含两项)条件的退休人员,可以重复享受。
(三)退职人员的调整办法
退职人员养老金由固定调整(128元)和按比例增加(2012年12月基本养老金的3.1%)组成。同时,参照执行年满70周岁以上高龄退休人员适当倾斜政策。
三、企业建国前老工人
从2013年1月1日起,为企业建国前老工人适当增加退休待遇,增加标准为:红军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900元;抗日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800元;解放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7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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