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滞纳金高达数万 原因是缴费基数上调后账户钱没存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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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2008年2月,李永地为身体残疾的独生女李亚蓉在金牛区社保局办理了医保和养老保险。由于女儿在外地,李永地定期会跑去银行存缴费用,替女儿“按期交款”,并将存款单都保留完好。然而,从2010年8月起,他发现银行扣划的数额偏少,但因为没有接到社保局或银行的任何通知,便没在意。直到2014年11月,发现银行账户上的钱“越剩越多”,李永地才跑去社保局询问。

  每年3月底为补缴“大限”

  社保局提醒参保人员:要密切关注缴费基数调整

  缴费没有成功,为何市民李永地未收到通知呢?金牛区社保局副局长刘先生说,由于此前系统的技术原因,未能与个人取得实时对接。不过,从今年起,只要市民的账户未缴纳上医疗保险费用或养老保险等费用,都会获得及时的短信通知。

  刘先生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成都市行政区域内的用人单位应如实申报并足额缴纳2014年度各项城镇职工基本社会保险费。未如实申报并足额缴纳2014年度各项城镇职工基本社会保险费的,应在2015年3月31日前到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补缴手续。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费本金和利息外,从欠缴之日起,按规定加收滞纳金。

  “我们每年都会在各类媒体上发布公告,提醒个体参保人员在每年的3月31日前,到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前一年欠费的补缴手续。”刘先生说,3月31日前补缴都不会收取滞纳金,但是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费本金和利息外,从欠缴之日起,按规定加收滞纳金。

  2015-06-09

  来源: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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