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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退休工资调整最新消息:湖南株洲养老金上调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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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据了解此次株洲市企业接受高校毕业生就业养老保险缴费费率过渡试点和园区、创业基地申请养老保险缴费费率过渡试点,即日起开始接受政策咨询和业务办理。
  园区、创业基地企业也可享受优惠

  如何申请享受园区和创业基地养老保险缴费费率过渡试点?进入我省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各地开发区和工业园等园区,用工规模500人以上的承接产业转移劳动密集型企业;进入我省台湾工业园、台湾农民创业园、台湾高新农业实验园,用工规模500人以上的台资劳动密集型企业;扶养比(即退休人数占在职职工比例)在2%以下;企业按规定及时登记参保,职工参保率和缴费率在90%以上的企业(新开办、新参保的时间追溯至2008年1月1日的企业),可以由企业单独申报。

  同时要求园区或创业基地内所有企业均已参保,每一企业参保率、缴费率达90%以上,企业向园区或创业基地申请,园区或创业基地以本园区或创业基地为单位统一申报,经参保社保经办机构核实、人社部门审核后,五县市报市人社部门、城市五区报省人社部门审批。

  用工规模500人以下企业以园区或基地为单位申请

  我省境内各类园区和创业基地(下称园区、基地)企业,按规定程序申请批准后,均可实行养老保险缴费费率过渡试点。

  其中,用工规模在2000人以上的企业,经审批同意第一年养老保险单位缴费费率按12%执行,从第二年起每年提高1%,逐步过渡到统一缴费费率20%;

  用工规模在500人以上2000人以下的企业,经审批同意第一年养老保险单位缴费费率按14%执行,从第二年起每年提高1%,逐步过渡到统一缴费费率20%;

  用工规模在500人以下的企业,可以园区或基地为单位统一申请实施养老保险缴费费率过渡试点,经审批同意第一年养老保险单位缴费费率按14%执行,从第二年起每年提高1%,逐步过渡到统一缴费费率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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