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龄退休人员最多增加200元
倾斜办法中,首先是增加高龄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到达以下年龄,另增加基本养老金按下列标准补齐:201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到达70周岁的,每人每月另增加基本养老金标准补齐到80元;201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到达75周岁的,每人每月另增加基本养老金标准补齐到100元;201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到达80周岁的,每人每月另增加基本养老金标准补齐到150元;201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到达85周岁的,每人每月另增加基本养老金标准补齐到200元。
其次是对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退休人员给予适当倾斜。
2000年12月31日前退休,退休前获得正高专业技术职称(含享受全薪退休的高级专家)的,每人每月另增加基本养老金280元,2001年1月1日之后退休的每人每月另增加200元;2000年12月31日前退休,退休前获得副高专业技术职称(含获得国家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人员)的,每人每月另增加基本养老金200元,2001年1月1日之后退休的每人每月另增加120元。
此外,对基本养老金偏低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继续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倾斜,确保其基本养老金不低于当地企业退休人员平均水平。
计算公式:90元+缴费年限(工龄)×2元+(80至200)元+(120至2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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