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知识手册 | 社保查询 | 养老保险 | 医疗保险 | 生育保险 | 工伤保险 | 失业保险 | 百家争鸣 | 问吧
向日葵保险网 > 社会保险频道 > 养老保险 > 正文
 
2015北京市养老保险新政策最新消息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随着中国老龄化社会的逼近,养老金问题愈发引人关注,自2015年1月1日起,北京市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的,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但在2014年12月31日前参保缴费的人员,仍按原规定执行,即男性60周岁,女性55周岁。
  二、身故保险金

  1、交费期间内身故,返还所交保险费并按10%年增长率单利增值,保险责任终止。

  2、交费期满后身故,无息返还其所交保险费,保险责任终止。

  三、养老年金

  61岁—70岁每年给付10000元养老年金

  71岁—80岁每年给付15000元养老年金

  81岁—90岁每年给付20000元养老年金

  ……

  每给付10次按10万元的5%递增,依此类推……

分享到:

关注向日葵微信号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

社会保险关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