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七工、家属工”每人每月增加80元
今年,我省还将为已纳入企业养老保险管理并领取待遇的“五七工、家属工”等计划外用工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2012年12月31日前纳入我省企业养老保险管理并已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五七工、家属工”,每人每月增加80元。截至2012年12月31日,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的,每人每月再增加10元;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每人每月再增加15元;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再增加20元。据悉,2013年调整企业退休(职)人员和“五七工、家属工”等计划外用工人员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的,由企业中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承担;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的,可参照本通知执行,所需资金按原渠道解决。据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各单位、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计划在4月底前将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退休(职)人员手中。
另讯2005年兰州市近郊四区清理取缔了营运性摩托车,并就残疾人从事摩托车营运人员配套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目前,部分优惠政策即将到期,为使原残运人员的生活得到保障,兰州市政府决定继续延长原残运人员就业补助政策。将原残运人员200元/月的就业补助政策延长3年,具体时间为2013年1月至2015年12月。补助人数根据城中村改造、农转非等情况重新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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