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江苏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超过250万,其中在职的达到150万人以上。改革办法实施后,江苏预计至少有150万人要缴养老保险。
职业年金基金归集到省,统一运营,企事业单位养老关系转移仍需更顺畅
朱华说,此次改革的一大亮点是“多缴多得”“长缴多得”。改革后,将按照本人历年缴费多少、缴费期长短来计算养老金标准。缴费越多,待遇水平越高;同样个人账户积累得越多,退休越晚,待遇水平越高。
按照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同时,应当为其工作人员建立职业年金。江苏按照省级统筹的思路,已明确职业年金基金归集到省,统一进行投资运营,以最大化实现基金的保值增值。同时,江苏还将建设全省统一的养老保险信息系统,年内各地都将使用省里统一组织开发的应用系统,今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动时,可通过全省统一的信息化平台实现养老保险关系的顺畅转移接续。
不过,采访中,业内人士指出,改革后,仍有一些“政策补丁”需要及时打上。
“其中一个很重要的问题是人才跨地区和单位流动所面临的养老保险制度转移接续问题。”朱华告诉记者,例如由于工作的变动,从机关到企业工作的人员,退休后的养老金可能与原单位存在较大差距,一定程度上对改革的平稳推行、个人权益前后衔接保障造成影响。这一问题要彻底解决,需要国家进行顶层设计,完善原有的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之间的转换、衔接机制,以实现参保人员在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的顺畅流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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