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即指投保人在税前列支保费,在领取保险金时再缴纳税款。考虑到期间物价上涨因素,这一产品实际能起到个税“减负”作用。同时,由于在购买保险和领取保险金时,投保人处于不同的生命阶段,收入水平和边际税率都有非常大的区别,因此投保人可以利用这一优惠政策合理“避税”。
“目前,个人延税型养老产品是最好的载体,具备养老目标明确、高稳定性、投资增值快三大特点。”平安养老险董事长杜永茂表示,延税产品采取缴费、投资阶段免税、领取阶段征税的EET模式,给予个人一定税前额度列支,是引导和鼓励个人养老储备的重要方式,政府应当尽快推出。
“商业养老保险税延会给投保者带来实惠,但是,对于投保人来说,节奏上不好把握。”上海一位保险分析师对南都记者表示,“今年5月份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开展购买商业健康险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试点,允许购买商业健康险的支出在当年按年均2400元的限额予以税前扣除,但目前健康险保单设计、免税设计依然尚未落定,养老政策的节奏或较为相似。”
南都记者获悉,部分保险公司已经开始与相关机构洽谈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险试点方案推出后的合作事宜。
目前的商业养老保险是以获得养老金为主要目的的长期人身险,在市场上以年金产品为主,生存保险金通常按年度周期给付一定金额。年金保险在一定程度上有强制储蓄作用,只要大概确定退休后每月想要获得多少养老金,就可让保险公司算出现在需要购买的额度及如何缴费最合适。
假设一名30岁的商业保险投保人工资收入8000元,每月交保费600元,根据其收入对应的个税税率20%计算,税延政策使他延后的个人所得税为每月120元,一年则为1440元。如果该投保人60岁退休领取养老金返还,则会根据30年后起征点及税率进行交税,退休后收入降低,交税降低,抵扣通胀,税收负担更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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