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覆盖全国3。41亿人口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赡养率(离退休人数与参保职工人数的比值)升至33。66%。这意味着,全国参保职工和所要供养的离退休人员比例,达到了2。97:1。平均每不足3个参保者,就要负担1名离退休人员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支出。全国职工养老保险基金支出超过千亿的省份达到8个,但基金总支出中却有3。7%不是用于发放基本养老金。
日前,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发布的《中国养老金发展报告2015》(下称《报告》)显示了上述内容。
国企赡养率持续上升部分省市压力加剧
截至2014年底,中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下称职工养老保险)参保职工人数为2。55亿,同比增长了5。6%;而全国离退休人员超过8593万人,比上一年增长了6。87%,离退休人员的增长速度,比参保职工人数的增速,高出将近1。3个百分点。
分省份来看,与上一年相比,2014年绝大部分省份的参保职工人数增速有所下降,其中,以辽宁省下降幅度最大,由6。63%降至负0。38%,宁夏和山东的降幅也都超过了6%;2014年离退休人数增长最快的是浙江,增速接近18%。同年,四川、江苏和辽宁的离退休人数都超过了600万人,山东、浙江、上海等6个省份均超过400万人。
由于离退休人员的增长速度快于参保职工的增速,2014年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赡养率(离退休人数与参保职工人数的比值)也较上年有所上升,达到33。66%,意味着全国每不到3名参保职工,就要承担1名离退休人员的保险支出。
各个省份的赡养率差异化很大。2014年,黑龙江省的制度赡养率最高,接近69%,也就是每不到1。5名参保职工,就要供养1名离退休人员,吉林省、新疆建设兵团的赡养比也超过了60%;而赡养比最低的广东省则只有10。22%,北京和福建的赡养比也未超过20%。
《报告》还分析了不同经济类型企业的赡养率趋势。2010年至2014年,集体企业的制度赡养率一直处于第一位,先是在68%至69%之间徘徊,又在2013年升至71。64%。2014年更进一步上升到75。18%。
赡养率第二高的是国有企业,且比值“一直处于上升之中”,从2010年的65。02%提高至2014年的接近69%,部分省份的情况更为严重。2014年上海国有企业的制度赡养率高达192。15%,湖北、天津、吉林也都超过100%。
但是,其他各种经济类型企业的制度赡养率则一直在15%左右小幅波动;港澳台及外资企业的制度赡养率一向最低,在3%至4%之间波动,2014年仅为3。8%。
《报告》认为,由于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的制度赡养率一直远远高于港澳台、外资企业和其他各种经济类型企业,所以近年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向后两类企业的“扩面”覆盖,对拉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赡养率,发挥了积极作用。在今后一段时间内,这种“扩面”的作用还会体现,然而“扩面的潜力正在逐渐下降”。
八省份职工养老金支出超千亿
随着赡养率的上升,职工养老保险基金的支出压力也在不断加大。2014年,职工养老保险基金总支出接近21755亿元,同比增长接近18%,比同年的基金总收入增速高出6。19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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