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顺一退休民办教师困惑不已,社保部门称当事人缴费年限不足15年
谈起自己的事,南海里水和顺文教村65岁的黄老师就止不住眼泪打滚。他今年8月份一次性缴纳社保费4万多元,本以为9月开始就可领取每月养老金,可至今仍未能如愿。记者日前分别走访了南海区社保基金管理中心及里水劳动与社会保障所和顺站、里水教育小组,各部门回应:黄老师属于一次性补缴15年保费,目前还差5年未缴,故尚未能领取每月养老金。
“2008年3月,和顺社保办事处告诉我要补缴养老保险费10年,即时先缴保费9681元,到我65岁时,也就是2009年再一次性补缴4万元左右,2009年9月份就能领取养老金了。”黄老师哭诉,可如今到了12月份还未领到,这令他犯了愁,“我即去咨询,办理人员竟然告诉我还得再交5年保费,一次性缴费还得2.9万多元,我根本拿不出这个钱了。”
近日,记者驱车来到里水劳动与社会保障所和顺站,就此事咨询负责人潘站长及负责黄老师社保业务的工作人员欧阳小姐。对方解释,黄老师原来是文教小学的“民办教师”,1998年6月30日以前没有参过保,所以当黄老师2006年意识到要参保时,按省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决定的通知》规定(下简《通知》),黄老师必须累计缴费满15年才行,而目前黄老师缴费只有10年,还差5年才满足要求。
而记者在采访南海区社保基金管理中心养老科陈科长时获悉,今年10月、11月,有约20来位和黄老师一样的民办教师曾就10年年限改为15年年限的问题到该中心申诉。为何会出现这种情况?他解释,2007年当省政府《通知》转发到佛山并开始执行时,由于各区实际情况不同,同时也考虑到一些无保障人士入保的实际困难,15年缴费年限的政策从颁布到执行存在一个过渡期,对部分投保人实施减少缴费年限的‘优惠’,而2009年9月正好不再执行此“优惠”政策。“这肯定会引起一部分人的情绪,但政策如此我们也没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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