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阶段性降低企业社保缴费费率和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市场主体减负、增加职工现金收入。
这已经不是近年来五险一金缴费比例的首次下调。去年,国务院就已出台政策先后降低了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以及生育保险的费率。而这一次,国务院除了决定再次下调失业保险费率,还将下调或阶段性下调单位的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并适当降低公积金缴费比例。
根据国务院的决定,在去年的基础上,将从今年5月1日起的两年内,进一步对五险一金作出调整。那么四川现行的缴费政策如何?调整方向如何?对此,四川省人社厅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了解读。
成都商报记者 王垚 辜波
养老保险费率是否下调
等待国务院进一步出台实施办法
新政的方向已经公布,即“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超过20%的省份,将缴费比例降至20%;单位缴费比例为20%且2015年底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超过9个月的省份,可以阶段性降低至19%。”对此,四川省人社厅相关部门负责人称,四川省的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一直是20%,因此无需再次“降至20%”。而对于是否会进一步“阶段性降低至19%”,则需国务院进一步出台实施办法后,参照执行。
该负责人告诉记者,对于养老保险,国务院此次决定下调的只是单位缴费比例,并不包括个人缴费比例。而不论单位缴费比例最终如何调整,都不会影响到参保人领取的待遇。
不过,若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的费率从20%降低到19%,对于用人单位确实是一笔不小的成本。以100人的单位为例,假设每位员工的月均缴费工资是5000元。依照20%的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单位需为每人缴养老保险1000元,共10万元。而下调到19%后,每月单位将少缴费5000元。
失业保险费率如何下调
四川各市州将马上开展基金测算
据四川省人社厅失业保险处相关负责人介绍,去年国务院确定了2%的失业保险总费率,而具体的个人和单位缴费比例则是各省自主确定。但依照日前国务院拟定的费率下调新方向,即“将失业保险总费率由现行的2%阶段性降至1%~1.5%,其中个人费率不超过0.5%”,那么从个人费率来讲,四川省的先行缴费比例是吻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