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审核通过,生成并打印《联系函》;
3.依据外阜转入的《信息表》统筹基金转移额及个人账户基金转移额,对已录入的转移收入收款进行编辑明细,并进行审核后签字确认;
4.社保经办机构业务部门收到财务部门签字确认的《信息表》后,录入《信息表》。
北京养老保险跨省转出流程
跨省转出所需资料
《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减少表》
跨省转出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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