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6月,山东出台统一规范省内职工
养老保险补缴政策。凡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应保未保”或者“中断过养老保险”的老人,都可以通过一次性补缴享受
职工养老保险待遇。
这一从去年开始在山东实施的“新政”,逐渐得到很多农村老人的关注。长期以来的参保问题此前一直难获解决,使得他们正在毫无外部保障地老去。
退而不休的农民工
目前,全国有超过4600万的50岁以上农民工仍工作在城市流水线上。
山东费县的袁新梅就是在自己55岁的时候跟随女儿来到北京,在一家制衣厂做裁衣工。长期的裁剪工作使她双眼布满血丝,并患上白内障。
对她来说,已过“退休”年龄却退而不休,完全因为厂里没给她缴过
社保,而在北京做裁衣工月均能赚四五千块钱,还可以维持生活。
儿女们在几年前想给老人补缴社保,但他们知道作为外地农民工在北京补缴养老保险很难。北京当地对补缴养老保险的规定是:限于本市及外部的“非农业户籍”城镇职工,以及本市“非农业户籍”灵活就业人员。
儿女们考虑在山东帮老人缴纳社保。此前山东曾允许有城镇户口、曾在省内国有企业工作过的“五七工”补缴养老保险。也有很多农村老人通过找关系托人情,做假资料“证明”,进行了补缴。但因为没有这样的“路子”,袁新梅的社保又一直耽搁下来。
直到去年,山东出台新政策:退休人员补缴养老保险不受户口限制,农村老人也可以补缴养老保险。对像袁新梅这样的农民工来说,这是一大福音。
谁可补缴?
山东现行的补缴政策规定,老人申请补缴须符合三类情况:仍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人员,在省内机关事业单位或企业有过工作经历的人员,个体工商户。在回费县社保局咨询时,工作人员这样告诉袁新梅,她可以凭以前在当地集体企业工作的经历,申请补缴养老保险。
但听这位工作人员说补缴前须先提供工作聘用合同、工资台账等工作原始资料时,袁新梅觉得有些不知所措:以前打工“没签过合同”,如何证明自己“工作过”呢?
无奈之下,袁新梅在儿女的帮助下开始了找回“工籍”的努力。她先是去毛纺厂打听能不能给她开个“工作”证明,但企业以并无她用工信息为由拒绝了她。袁新梅只能再去劳动局试试,终于在毛纺厂的历年备案中找到自己的用工信息和工资台账,只有用工合同不见踪影。
带着这份残缺不全的工作关系证明资料,她在社保局提交了补缴申请。她告诉记者:“还是有希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