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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轮社保降费潮:13省市首次下调养老保险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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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新一轮社保降费潮到,13省市首次下调养老保险费率阶段性降低社保费,所以,会否随之减少个人待遇备受关注。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注意到,除陕西、青海两省将失业保险费率下调了1个百分点,上述11省市在对养老保险做出调整之际,也同时下调了失业保险费率,但下调幅度、倾斜程度也不一。
 
  其中,河南、重庆、天津、湖北、广西等地,均下调了个人失业保险缴费比例,这意味着,个人参保者缴费负担有望减轻。以湖北为例,其将失业保险总费率由2%降至1%,其中,单位费率由1.5%降至0.7%,个人费率由0.5%降至0.3%。初步测算,降费率两年,全省可再为用人单位减轻负担20.9亿元以上,增加职工个人收入总计3.7亿元以上。
 
  而在北京、安徽、江西、青海等地,失业保险的调整向企业倾斜,个人费率不受影响。以安徽为例,其失业保险总费率由现行的2%降至1.5%,其中单位费率由1.5%降至1%,个人费率0.5%维持不变。
 
  此外,除了养老、失业这两项标准动作外,部分地方还对医保、生育、工伤等险种相应做了调整。比如,重庆将企业缴纳的城镇职工医保费率,从8%降至7.5%;广西则明确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下限为5%,企业可结合自身的经济效益状况确定执行缴存比例。
 
  参保人员待遇不受影响
 
  
 
  在各地下发的社保费率调整文件中,均特别强调了一条,“阶段性降低有关社会保险费率期间,参保人员的各项社会保险待遇不受影响,要确保按时足额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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