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
养老保险个人缴费额度将提高。昨日,广州市人社局公布了《广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对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最高限额,从每月130元提高到300元。如按最高额度缴纳养老保险,居民退休待遇将大幅提高。
以前规定死去后剩余的个人账户金额将“充公”,征求意见稿则将这笔钱转交给继承人。
今起至11月21日期间,市民可登录广州市人社局官网(www.hrssgz.gov.cn)查阅具体内容,并以信函、电子邮件等书面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通讯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连新路43号(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农村
社会保险处),邮编:510030。电子邮箱:gzrsjnbc@163.com
新变1
个人缴费最高额
从130提到300
到今年9月,广州共有124万城乡居民参保,其中42万人享受
养老金待遇。平均养老金559元/月,其中基础养老金为150元/月。
居民养老保险是相对于城镇
职工养老保险而言的,只要具有本市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不符合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非从业城乡居民,都可以自愿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金额来源有三个渠道:个人缴费、集体经济补助、政府补贴,三种保费来源均分为7个档次。个人缴费由居民自主选择,最高第七档为130元;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助也根据经济能力自主选择,最高档60元,也可以不补;政府根据个人、集体经济补助的档次,给予相应档次的补助。
广州市人社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根据省的规定,将广州原个人缴费的第七档(130元/月)调整为:130元/月及以上,最高不超过300元/月;集体补助档次第七档(60元/月)调整为:60元/月及以上,最高不超过300元/月。
调整后能满足经济条件较好的参保人、集体经济组织提高缴费,享受更高养老金的需求。市人社局农保处处长许永舜解释,“毕竟你缴得多,将来领的养老金也更高。现行的规定则限制了,有钱也不能多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