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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中途断档可不补缴 退休时累计计算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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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昨天上午,武汉人社局基金结算中心主任肖福义、养老保险处科长黄艳作客晨报热线85777777,就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等问题回答读者提问。
  答:如果在武汉市单位工作,应当随用人单位参加我市社会保险。如果在武汉市灵活就业,选择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可到就业地辖区社保经办机构或社区办理。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时间为每月的1日至22日,社区办理时间为每月的1日至20日(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李女士问:我今年40岁,户口是武汉市的,自由职业,以前一直未参保,准备到社区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时能向前补缴5年的基本养老保险吗?

  答:在灵活就业人员窗口首次参加我市基本养老保险的,可从办理当月起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不能补缴办理当月以前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陈先生问:我曾在市属国企做了11年的铸造工,属特殊工种。1998年买断后,一直在个人窗口参保。现年满55岁,是否可申报特殊工种提前退休?

  答:如果所在企业纳入了特殊工作范围,并且达到了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年限,即:从事有毒有害工种满8年以上、井下高温满9年以上、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满10年以上,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的可申报特殊工种提前退休。个人窗口缴费人员可携人事档案等到所在社保经办机构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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