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人社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发布《中国社会保险发展年度报告2015》显示,城镇职工与城乡居民两项养老保险累计结余近4万亿元,但职工养老保险抚养比已下降至“不到三个人养一个人”。据悉,人社部的最新思路是,用住房公积金来补充养老保险。
这是一个大胆的思路,之前未曾公开提出过。这又是一个听上去似乎不错的想法,一方面是社会老龄化问题不断加剧,养老保险收支矛盾日益突出,亟须增加养老保险收入;另一方面,大量住房公积金“沉睡”,存在被挪用的现象,且受益群体比例较低,用住房公积金去补充养老保险,或许可以实现多赢。
据《全国住房公积金2015年年度报告》显示,“十二五”期间,住房公积金缴存额56970.51亿元,年均增长15.74%,期末缴存余额比“十一五”期末增长129.63%。尽管各地不断拓宽住房公积金使用范围,以便让公积金更多惠及缴费人,但从缴存余额来看,仍存在闲置浪费问题。
如果用住房公积金补充养老保险,不仅盘活了一笔巨额存量资金,而且也让这笔资金用于民生领域;不但有利于缓解国家养老压力、缓解财政补贴负担,应该也能让公积金缴费人领取更多养老金。过去,住房公积金运转被认为“嫌贫爱富”,假如今后转化为养老保险,能让公积金使用更公平。
众所周知,近年来住房公积金使用范围不断向民生领域倾斜,比如纳入低保、特困范围的家庭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或者重大手术住院治疗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等,从这种趋势来看,用住房公积金补充养老保险也不算很意外,或许可以得到很多人的支持。
不过,可行不可行不能是有关部门说了算,还要征求住房公积金缴费人的意见。因为公积金是缴费人委托管理的资金,并不是有关部门的“小金库”。过去,有关部门私自动用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房建设,就曾遭遇舆论质疑。如果今后去补充养老保险,资金动用量更大,必须征得缴费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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