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原文:
“以个人身份补缴的,均以补缴时所在市执行的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按20%的比例,补缴历年基本养老保险费。补缴费用由个人负担,一次性缴清。”
结合莱芜情况:
2015年度莱芜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4143元,2015年缴费基数为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即4143×60%=2485.8元。年缴费额为2485.8×20%×12=5965.92元。因政策持续到2020年,所以如若2017年补缴,那缴费基数就按2016年度的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算,以此类推!
如果符合条件:
若符合鲁人社发[2015]29号文件规定的三类人员之一,我们便可以一次性补缴15年的养老保险,今年的补缴额便是5965.92×15=89488.8元,如果补缴10年的,补缴额就是5965.92×10=59659.2元。可从缴费到账的次月起领取退休待遇,具体标准按照现行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计发办法计算。
特别提醒:按照文件规定,实际补缴15年之后,部队服役期间可以视为缴费,补缴后从次月起享受待遇。
一、补缴范围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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