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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出台养老保险一次性补缴政策 2016贵州省社保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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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贵州省出台养老保险一次性补缴政策,2016贵州省社保比例调整。从省人社厅获悉,我省出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一次性补缴政策规定。即日起,对已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按自愿原则可一次性补缴费用增加个人账户积累,提高待遇水平。
  张某的补缴金额为1999年至2014年各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00%的基数、补缴比例20%。计算后,应缴本金约64926.84元,应补缴历年银行同期利息约13728.12元,合计应缴约78654.96元。

  可领多少养老金

  仍以张某为例,在补缴参保后的次月他就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每月约为850元左右。但值得注意的是,在其补缴的费用中,有约40%的费用是他的个人账户,即78654.96*40%=31464.98元,如参保人员死亡,个人账户的储存额尚未领取或未领完的,是可继承的。

  此外,参保人员如因病或非因公死亡的,社保部门将按规定支付死亡待遇,目前的一次性丧葬补助费为16400元。

  贵州退休待遇包括哪些?

  改革后,退休人员待遇由基本养老金、职业年金待遇和统筹外项目组成。

  其中,基本养老金纳入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实行社会化发放。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出现支付缺口,由财政按规定筹集解决,以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职业年金待遇由职业年金基金支付;统筹外项目由原渠道继续发放,主要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属于原有地方性政策规定的独生子女加发5%退休金、省外知识分子加发10%退休金和附加补贴等,这部分应纳入地方财政保障范围,以保持退休待遇不降低;二是属于各地各单位自行增加的项目或提高标准的,仍从原渠道列支。

  贵州养老金如何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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