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佛山养老保险缴费年限
缴费年限条件:1998年6月30日前(含当日)参加养老保险,2013年6月30日前(含当日)达国家规定退休年龄的参保人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其余的须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
【佛山养老保险补缴注意事项】
(1)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注意事项
1、申请人必须在申请补缴当月20日前存足相应的养老补缴保险费到扣账号中备扣费,由于余额不足导致不能成功扣缴的,视同本人放弃补缴。
2、符合条件办理补缴的城乡居民只允许作一次性补缴申请,申请了按30元/月的档次办理补缴,扣费成功之后,不能换申请按80元/月的标准补缴。补缴人应认真考虑清楚后再选择补缴档次。
3、补缴后的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补缴保险费+原来个账储存额)÷对应年龄的计发月数。个人账户计发月数以缴清费用当月本人年龄对应的计发月数为对应标准(向前补发至2014年8月的,以2014年7月的年龄为对应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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