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审核无误且资金已到,办理参保关系接续。
跨省转移:
(一)异地转入:
1、审核材料、录入信息系统、打印社保关系转移接收联系函并发函至对方社保
2、对方社保回函、基金到账后,录入信息系统并通知参保人。
(二)异地转出:
1、审核材料、录入信息系统、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2、收到对方社保机构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接续联系函后,办理转出业务
3、将转移资料发函给对方社保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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