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在2015年1月1日后年满75周岁的企业退休人员,从其年满75周岁的当月起、每人每月发放100元。对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的企业退休人员,2014年12月31日前已享受高龄津贴累计超过100元/月(含100元/月)的,不再加发;低于100元/月的,补齐到100元/月。
从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2015年1月1日后退休人员养老金自退休当月享受调整,根据《通知》,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期间退休的企业退休人员,自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当月起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调整。
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基本养老金经本次调整后,未达到本市调整后的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按本市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计发。
2013年12月31日前已在本市社保机构办理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且由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社会医疗保险费的企业退休人员,其基本养老金增加后,社会医疗保险费也相应增加。2011年1月1日起新增的高级职称专项津贴、高龄津贴不计增社会医疗保险费。
2014年12月31日前,已在深圳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可享受本次养老待遇调整,调整后人均养老金达4169元,涉及23.38万名退休人员,预计7月10日前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将全部发放到位。
对在2015年1月1日后年满80周岁的企业退休人员,2014年12月31日前已享受高龄津贴累计超过190元/月(含190元/月)的,不再加发;低于190元/月的,补齐至19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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