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国务院批准,人社部、财政部共同印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17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
养老金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从2017年1月1日起,为2016年底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总体调整水平为2016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5%左右。
据介绍,预计将有8900多万企业退休人员、1700多万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受益,共将惠及1亿多退休人员。
《通知》强调,对自行提高调整水平的地区,将予以批评问责,并相应扣减中央财政补助资金。
对此,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
社保研究中心秘书长房连泉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为追求政绩,一些地方政府有养老金上调的冲动,但上调过多会造成养老金运行压力加大,必须要进行一定限制。
养老金收支压力逐年增大
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标准在经历了11次10%的上调之后,去年首次按照6.5%左右的标准上调,为何今年的涨幅进一步放低至5.5%左右?
对此,人社部解释,调整基本养老金,不仅要考虑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上涨和职工工资增长情况,还要考虑基金支付能力和财政承受能力;不仅要考虑广大退休人员当前切身利益,也要考虑
养老保险制度长期可持续发展和广大退休人员的长远权益保障。
人社部进一步强调,我国经济发展已由改革开放后持续30多年的高速发展期步入了中高速发展的“新常态”,职工平均工资水平增速和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涨幅放缓;同时人口老龄化加速发展、养老负担越来越重,养老保险基金收支压力不断增大,确需统筹考虑各方面因素,合理确定调整水平。
实际上,如何建立养老金长效的调整机制一直是社会热议的焦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