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赖晓敏等7位省人大代表约见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国资委、省地税局等政府部门负责人,就广东省目前社会养老保险的相关问题进行讨论。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业斌出席会议。省人社厅副巡视员陈进新现场发布了广东养老金的最新数据,并回答了代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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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7256.8亿
据省人社厅介绍,截至2016年底,广东省基本养老、医保、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累计参保2.75亿人次,基金累计结余1.14万亿元,社保卡累计持卡人数9916万人,常住人口持卡率达93.3%,总量均居全国首位。
其中,目前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在职参保人数为4694.7万人,比2015年底增加286.2万人,增幅6.5%。2016年1月至12月,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征缴收入2483亿元,同比增长14.2%;养老金支出1465.4亿元,同比增长9.4%;基金当期结余1098.8亿元,累计结余7256.8亿元。
介绍中还透露,2016年初,湛江、汕头、韶关、清远、英德等市累计结余基金已基本耗尽,无法确保当期待遇按时足额发放,省紧急预拨15.09亿调剂金,有效缓解了以上地市基金支付的风险。
问题:灵活就业人员工作地参保门槛高
回应:或将逐步降低跨市、跨省流动就业人员缴费年限的条件
对此,陈进新回应说,在没有认定标准的情况下,如果全面放开户籍限制、非灵活就业人员从趋利考虑前往待遇水平较高的地区跨省跨市参保的情况增多,会形成一种无序参保、个别地区成为“养老基地”的状况,在当前全国统筹还未建立的情况下,势必对某些地区未来基金运行产生严重影响。
同时,陈进新也表示,对于灵活就业人员,在就业方式灵活、就业地不确定下如何按属地原则参保的问题需要解决。目前,国家人社部已经将完善和规范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政策列入今年养老保险工作重点,广东省下一步将结合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的情况,逐步降低跨市、跨省流动就业人员缴费年限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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