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我市职工医保、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参保人使用药品的范围扩大了!
今天,市人社局副局长王安石在新闻通气会上表示,我市启用《重庆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0年版)》,根据这个目录又分为甲、乙两种医保药品,甲类药品按国家药品目录执行不再调整,这次调整的是乙类药品,我市增加了219个基本医疗保险乙类药品品种,同时还调整了19个品种限定支付范围。
这意味着,乙类药品的增加,可以减轻参保人的负担。
记者发现,我市新版《药品目录》中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基金均准予支付费用的西药品种1281个,中成药1096个,民族药45个。仅限工伤保险基金准予支付费用的西药品种21个,中成药品种1个;仅限生育保险基金准予支付费用的西药品种4个。
王安石解释,西药部分和中成药部分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分甲、乙类,西药部分甲类药品品种349个,乙类药品品种869个;中成药部分甲类药品品种154个,乙类药品品种942个。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在药品费用支付时不分甲、乙类。
王安石称,新版《药品目录》比我市“2005年版《药品目录》”增加了279个药品品种,增长幅度达到13.4%;与《国家药品目录》(2009年版)相比,我市的新版《药品目录》增加了219个基本医疗保险乙类药品品种,同时调整了19个品种限定支付范围。
参保人使用乙类药品有个人自付比例
据了解,《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内的治疗性药品已全部列入《药品目录》甲类药品。王安石说,甲类为保障性药品,不需要参保人承担自付比例,医保基金直接按照比例全额报销,涉及甲类药品品种503个;乙类药品则要根据基金承受能力,先设定一定的个人自付比例,再按医保的规定给付。
他解释,我市设定的个人自付比例为20%,剩下的80%就按医保规定的比例报销,涉及的乙类药品为1811个品种。
王安石称,对于国家免费提供的抗艾滋病病毒药物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项目涉及的抗结核病药物、抗疟药物和抗血吸虫病药物,参保人员使用且符合公共卫生支付范围的,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不符合公共卫生支付范围的,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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