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许多市民到药店买药发现,尽管社保卡中仍有余额,却被告知余额不足需付现金。一问才知,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规定,使用社保卡在药店买药,账户余额中超过4595元的额度才能使用。
“明明就是我的钱,我居然不能用!”市民丁女士对此表示难以理解。记者昨日在福田区一家医保定点药店随机采访了十位市民,其中有七位表示“从未听说过刷社保卡还有门槛”。
“刷医保卡对余额有要求,是从2006年开始的规定,只是最近才被大家广泛注意”,网友吴秋榜一直关注社会医疗保险的情况,根据他的观察,新实行的医药分开制度鼓励市民凭诊断书自行选择在药店还是医院买药,加上参加综合医保的“新深圳人”群体越来越大,才使得许多市民注意到这一问题。但是,正因为“医保政策一贯模棱两可的态度”,使得市民对许多问题都很费解。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工作人员介绍,在定点药店刷社保卡的最低余额限制与深圳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以下简称“月平均工资”)相挂钩。随着月平均工资的年年上涨,今年7月1日至明年6月30日,刷社保卡的最低额度增至459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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