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佛山出台了《佛山市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方案(试行)》和相关配套文件,从下周一起,该方案将在全市30家公立基本医疗机构、198家社区服务站和门诊部等分支机构正式执行。
今后佛山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药将限定在基本药物目录内,执行不加价的零差率销售。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市民看病买药将更便宜。
669种基本药品今后要卖进货价
据佛山市卫生局介绍,佛山基本药物目录在全国基本药物目录的307种药物和244种省增补基本药物基础上,根据佛山本地实际情况增加了118种基本药物,总共669种药物。
从下周一开始,在佛山的228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药将限定在基本药物目录内,执行不加价的零差率销售,这意味着青霉素、阿司匹林、诺氟沙星等常用药将以进货价卖给患者。
“所谓零差价销售,即医院不按照之前的惯例,加收15%的药品加成,而是直接按进货价把药品卖给患者,这样市民到基层医院看病开药就更加实惠了。”佛山市卫生局副局长谭光明表示,此举可以降低患者的药费,缓解老百姓看病贵的问题。
至于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基层医疗机构因此而减少的加成费用,由同级财政和基本医疗保障金按3:7的比例进行补偿。
基本药物医保报销比例拟上调2%
据了解,在配置的基本药物方面,佛山版的基本药物制度开始实施后,使用的药品共669种。而使用基本药物后,医保报销情况是否有变动则成了市民关注的问题。对此,佛山市社保基金局副局长关智锋表示,基本药物不仅去除药价加成,还会在医保报销比例上给予提高,高于非基本药物。
目前人社局正在制定方案,该方案已进入具体实施阶段,拟在佛山现行的《医保药品目录》的报销比例基础上上调2%。即使用甲类药品所发生的费用全额纳入医保范围,乙类药品费用的92%纳入城镇职工医保或者药品的82%纳入居民医保范围。
此外,关智峰透露,也有部分基本药物暂时没有纳入佛山医保报销范围的,如《药品目录2010年版》中没有函括国家基本药物中的国家免疫规划用疫苗和避孕药、省增补药物中的麻仁软胶囊;门诊用药中没有函括国家基本药物和省增补的药物的72种药物。
虽然暂不将这些药品纳入医保报销范围,但对医院因取消加成减少的费用仍照规定进行统计及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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