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度济南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的截止时间为12月31日。10日上午,记者随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作人员来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保办采访了解到,如果错过今年的缴费期,2011年将无法享受医保待遇。
而针对市民反映的一些医院存在骗保违规行为、医保卡制卡慢等问题,医保办相关负责人做出解答。
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实行的是预缴费制
据市医保办主任于晓辰介绍,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的是预缴费制。前两年已经参保的居民,在12月31日前需到建设银行营业网点按规定的缴费标准续缴医保费。
今年新参保的城镇居民,要先到本人户籍所在地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办理参保登记,然后持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开具的缴费通知单到建设银行营业网点缴纳下年度医保费。各类在校学生,包括大、中、小学和幼儿园的在校生和儿童的参保登记缴费均由各学校、幼儿园统一办理。
具体缴费标准为:学生儿童(包括18周岁以下参保居民)每人每年40元;老年城镇居民(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每人每年100元;劳动年龄段以内的其他城镇居民每人每年400元。
我市查处8家“骗保”民营医院
根据市医保办统计,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率达到98%以上、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覆盖率达到80%以上。目前医保制度实施过程中,一些定点医疗机构,想方设法套取医保资金,使宝贵的医保资金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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