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法》明年7月正式实施
个人养老和医保待遇将有重大改善
明年7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将正式实施。日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有关负责人接受媒体采访。
负责人表示,《社会保险法》规定,要将我国境内所有用人单位和个人都纳入社会保险制度的覆盖范围。其中,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要覆盖城乡全体居民,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制度则要求覆盖所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
此外,《社会保险法》强调,被征地农民到用人单位就业的,都应参加全部五项社会保险;未就业转为城镇居民的,可参加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继续保留农村居民身份的,可参加新农保和新农合。
对违法用人单位很强硬
直接划款
《社会保险法》规定,如果用人单位不依法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那么相关机构可以从用人单位存款账户直接划拨社会保险费。
拍卖抵款
如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的,征收机构可申请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主管担责
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且拒不改正的,可对用人单位处应缴保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人员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
个人待遇在4方面改善
1、垫付应由用工单位或第三方支付的费用,然后追偿
直接支付原来由用工单位支付的三类费用
工伤保险待遇方面:现行由用人单位支付的“住院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和“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改为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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