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湖南省第二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工作会议召开,宣布长沙县等38个县(市、区)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今年12月31日前实施零差率销售。届时,基本药物制度这项为老百姓省药费的利好政策将覆盖我省60%县(市、区)。
首批试点地区看病费用明显降低
今年初,我省首批36个县(市、区)启动基本药物制度试点,该制度推行后,试点地区群众看病用药费用明显降低,门诊次均费用下降了39.7%,住院次均费用平均下降了29.5%。
据省卫生厅党组书记肖策群介绍,目前,中央已经给我省下达以奖代补资金1.97亿元,省政府给36个试点县(市、区)补助了5000万元,中央和省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绩效工资制按每人每月200元标准给予补助。
根据要求,第二批38个县(市、区)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10年12月31日前全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有条件的县(市、区)也可将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纳入实施范围。肖策群表示,到明年,全省所有县(市、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都将实施基本药物制度。
基本药物报销比率高于非基本药物
试点县(市、区)只能采购国家基本药物目录(307种)和市州增补药物目录(90种)内的品种,不得再采购、使用其他药品。
基本药物实行以省为单位网上集中采购,统一通过省药品集中采购交易平台,并按药品价格“就低不就高”的原则进行网上采购,由中标药品生产企业或由其委托的药品经营企业统一配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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