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度医改工作的实施时间为2010年4月至2011年3月。在此期间,山东济南在基本医疗保障、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等方面,将让市民享受到更多实惠。其中,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要达到60%以上。
基本医保覆盖面扩大
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完善与否,与市民生活能否没有“后顾之忧”密切相关。
根据济南市政府办公厅日前公布的《济南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0年度重点工作安排》,济南将扩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参保人数达到268万人,其中城镇职工163万人、城镇居民105万人。
进一步做好城镇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大学生、灵活就业人员和农民工的参保工作。
同时,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和困难企业职工的参保问题,将得到基本解决。新农合覆盖面将得到巩固,参合率要稳定在95%以上。
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到60%以上
根据安排,医保报销比例将逐步提高。其中,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到60%以上,城镇职工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有所提高。
所有统筹地区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的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要确保分别提高到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居民可支配收入和全国农民人均纯收入的6倍左右。
同时,济南要加快推进门诊统筹。城镇居民医保门诊统筹扩大到60%的统筹地区,全面实现新农合门诊统筹,探索城镇职工医保门诊统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诊费用报销比例明显高于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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