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日,饱受病痛折磨的海口居民王女士在海口市人民医院接受治疗,她的家人告诉海南日报记者:“今年城镇居民医保已经给我们报销了10万元医疗费,加上去年的报销,总共报了12万元了,真是太感谢这个医保制度了!”
在一级医院住院的报销比例从60%提高到85%;基本封顶线从2007年的2万元到今年的10万元;看门诊也可以报销300元……海口市42万参保居民惊喜地发现,自2007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启动以来,报销标准几乎年年上调,吸引力越来越强,对居民医疗的保障不但建立,而且越来越“给力”,没有工作单位的居民们真正实现了“病有所医”,往日害怕生病、不敢看病的窘迫状况已成为历史。
交几十元报几万元
从“要我参保”到“我要参保”
长期以来,海口城镇大量“三不靠”(即不能享受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农村合作医疗和公费医疗)人员“看病贵、就医难”的基本医疗问题,一直是海口市委市政府极为关注的民生问题。
2007年起在海口开展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犹如春风吹拂椰城,滋润人们的心田。
“每年只交70元,住院可以报销几万元,我一辈子也没遇到过这种好事,会不会是骗人的啊?”这是海口刚开始发动居民参加居民医保时,一位老阿婆的话。
而时光回到2010年,还没到下年参保缴费的时间,就有不少群众关心地询问:“明年的缴费开始了吗?我不想错过参保时间!”群众在短短几年中,亲身体会到了居民医保带来的实惠,从“要我参保”到“我要参保”,一字之变,背后是该市居民医保制度待遇的逐年提高,吸引力的不断增强。
1年300元
门诊待遇从无到有
以往的社会医保通常只对住院报销,门诊则很少有这样的待遇。海口市居保普通门诊待遇从无到有,已经走在全国的前列。今年该项待遇再次调高,从去年的报销20%提高到50%,一年最高报销额从100元加到300元,而成年人参保每年缴费为70元。
特殊病种门诊待遇是居民医保的特色之一,海口龙华区的一名血友病患者要长期注射凝血因子预防和治疗出血症状,家庭因此背上沉重的负担。2007年她参加居民医保后,纳入特殊病种,每月接受治疗并享受报销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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