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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基本药物将逐步涉及县级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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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今年1月,包括我市庐阳区在内的全省32个县区正式启动基层医改试点工作,所有药品一律实行零差率销售。自实施药品零差率以来,包括我市庐阳区、肥西县在内的全省32个试点县区基层医疗机构次均门诊药品费、次均住院药品费、次均门诊费、次均住院费,分别比去年同期下降了30.0%、27.1%、25.7%、11.6%。

  防止过度检查填补低药价

  据介绍,从今年9月起,基层医疗机构基本药物正式实行省级招标采购,目前配送率已经达到九成以上,招标药品的价格比国家零售指导价下降了52.8%。

  “改革目前只是在基层医疗机构中推行,这只占医疗服务总量的15%左右,我们正在考虑逐步向县级医疗机构推行,这样可以让更多的就医者享受到改革的成果。”省卫生厅有关负责人如是表示。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进一步扩面,应该采用哪些辅助措施,真正做到还“实惠”于民?“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的确降低了大多数药品的价格,可一些临床非常有效的药品如果因为利润空间很小,导致厂家不愿意生产,应该怎么办?”

  相关专家就此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一些问题和建议,“药价降下来之后,还要防止医疗机构采用过度治疗和过度检查来填补低药价,可以模仿基本药物目录来建立一个基本医疗服务目录,以此来监管基层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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